接聽時間:6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:崔武(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徐先生:因為家境不好,與妻子結婚後就做了上門女婿,但是我父母很生氣,聲稱要跟我斷絕關係。但是每到過年的時候我還是會回家看望父母並給他們一定的生活費。去年我父母去世了,留下了13萬的遺產,我的弟兄們說我已經入贅了,而且戶口也已經遷走了,已經不是一家人了,所以不能再繼承父母的遺產了。請問我還有權利繼承嗎?
  崔律師:男子就婚於女家併成為女方家庭成員的婚姻形式,俗稱招婿。現代社會男女平等,男方入贅與女方結婚並不意味著改變了與其生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,也並不意味著當然喪失男方在對於其生父母的法定繼承權。除非其父母立有遺囑沒有將遺產留給該男子。
  6月9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接聽《律師在你身邊》熱線(025)96096-1-1的是江蘇欽友律師事務所的馬濤律師。  (原標題:入贅後並不喪失法定繼承權 男方仍可繼承生父母遺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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